2023年,全国两会召开,数字藏品、数字化产业成为代表们重点关注的一个话题。
据数据显示,中国数字藏品市场年增长率为150%,“数字藏品”已成为各行业热点;预计到2026年,数字藏品的产业规模或将接近300亿元人民币。
数字藏品不仅充分体现了其本身的文化、收藏和使用价值,还在众多领域实现了高效应用和产业赋能,在文旅领域尤为突出。
中国数字藏品在文旅融合应用的场景上进行了多形式的探索,如旅游景区数字藏品门票、数字藏品博物馆、文物3D化复现等,为文旅产业打开了传播推广的新窗口和发展契机。
全国人大代表、民盟山西省委会副主委、太原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阎美蓉表示:“数字藏品+”与旅游、博物馆、非遗方面的创新融合,其意义非凡,可把旅游产业“带起来”,让博物馆(院)“活起来”,使城市IP“亮起来”,将传统文化在年轻人中“传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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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藏品能为文旅行业带来什么
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新媒体研究中心发布的《元宇宙发展研究报告2.0版》指出,数字藏品需求驱动因素主要有四个,分别是价值储藏、人文认同、生产要素配置和社交货币等。
基于数字藏品需求驱动因素,数字藏品如何利好文旅行业,是业界关注的重点。
数字藏品在创新文旅行业商业模式和文化传承方面有着不容忽视的作用。
对于文旅企业而言,数字藏品革新了传统线下文创产品交易模式,通过线上限量售卖,成本低、交易便利;稀缺性、唯一性和数字版权的体现令其拥有更高的收藏价值,强流转性令其拥有更大的升值空间,这些都让文创消费者趋之若鹜,可为文旅企业带来更可观的额外收入。
据不完全统计,已有中国国家博物馆、敦煌研究院、上海博物馆、南京博物院、三星堆博物馆、西安博物院、湖北省博物馆等众多国内文博机构发行了相关文创数字藏品,均受到广大文创爱好者的欢迎,几乎都是一经上线即抢购一空,如湖北省博物馆将镇馆之宝“越王勾践剑”制成数字文创,限量发售1万份,吸引近60万人在线抢购,仅半分钟即告售罄。
此外,数字藏品可成为文旅行业的获客新端口,数字藏品内容传递的有效性可以增强游客对文旅项目的认知和认可程度,激发游客的线下出游意愿,形成“线上获客,线下消费”现象,后续还可持续性精准运维,进而促进文旅经济的发展。
如大理旅游集团所发布的“数藏大理·崇圣寺三塔”数字藏品,按一比一比例精细复刻崇圣寺三塔3D形态,收藏者可以随意旋转、放大、缩小,任意触摸塔身上一个个细小的花纹和岁月留下的痕迹,让千年南诏的沧桑岁月跃然手中,其“特别款·苍山雪影”还呈现了冬日苍山十九峰飞雪吹落于三塔这一唯美画面,令人有身临其境之感。
数字藏品也成为了许多景区的门票形式,有的景区甚至推出了集齐系列数字藏品终身免费游景区的活动,让数字藏品具有收藏价值的同时,赋予了其实际使用价值,做到了良好的数实融合。
同时,数字藏品有助于文化传承,通过数字藏品的形式,把文物背后的历史文化以更年轻化的体验方式传递出来,有利于推动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吸引年轻人群体的注意力,让其了解文物及文物背后需传承的文化。
在2022年全国多家博物馆、高校学者联合发布的《关于博物馆积极参与建构元宇宙的倡议》呼吁,博物馆的核心是文物,文物的背后是文化,博物馆积极参与建构元宇宙,必将为数字藏品注入更丰富的文化内涵,并通过数字藏品,让更多人,特别是年轻人了解文物和其背后的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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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文旅数字产业健康规范发展
除了认可文旅行业在数字藏品、数字化领域的有益探索,阎美蓉也表示“但总体上看,我国在文旅资源数字藏品深度开发上和地区均衡发展方面还存在很大差距。”
阎美蓉认为相关部门对数字藏品认识不充分、相关政策支持缺位,缺乏市场化手段和激励机制;文旅数字化产品及相关文化资源未能有效挖掘、利用,同质化严重,产品创新不足,缺乏地域文化特色和相关既懂技术又懂文旅知识的开发专业人才。
阎美蓉同时建议“依托已有的知名专业化数字藏品平台,发挥其市场优势,共赢发展。借鉴经验,搭建政府主导的数字藏品官方平台,整合社会文旅资源,形成集聚效应。尽早出台数字藏品相关法律法规,有效引导文旅数字藏品开发和产业健康规范发展。”
不同于国外大多基于公链发行的NFT,由于监管政策的差异,国内的相关数字藏品发行平台大多以联盟链为主,本质是私有区块链。
若平台垮台,消费者手中的文旅数字藏品可能会面临归零的问题,并引发的系列问题,因此文旅数字藏品发行大多依托于规模较大的发行平台,平台若出现运营问题,有无相关法律去维护消费者权益,值得相关部门思考。
今年1月,海南十部门联合发文,加强数字藏品风险监管工作,进一步规范数字藏品行业准入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对数字藏品行业准入予以相应行政许可或备案;对未经许可或未取得相关资质擅自开展经营的,依法依规坚决予以查处;对连续两个年度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未进行纳税申报且通过法定住所无法取得联系的长期未经营企业,依法予以清理吊销。
同时,因为文旅数字藏品市场仍处于初期阶段,不少文旅企业、机构缺乏对数字藏品的深度认知,追求“收快钱”,忽略了相关内容的把控。
其中,侵犯原创版权、一IP多平台发布等是市场上常见的现象。
有些数字文创机构未经原创者许可就擅自收集和生产数字内容;有的平台对用户上传的作品的原创性和唯一性没有进行全面的审查,也未对受到侵权的原创者履行充分的提醒义务。这些无疑是阻碍数字收藏品产业稳定发展的绊脚石。
对于此类问题,全国政协委员、民建中央文化委员会主任、民建福建省委会主委吴志明深表认同,他指出:“当前我国存在文化产品数据造假,缺乏版权保护的现象。传统文化产品经过数字化后,缺乏相应完善的数字版权保护机制。文化产品数字化成果存在被复制、被改编,甚至被歪曲的风险。”
吴志明认为我国传统文化产品数字化发展还存在许多不足,除了缺乏版权保护现象外,“未建立完整的传统文化产品数据库”、“部分核心技术受制于人,文化数字化进展缓慢”也是亟需解决的问题
因此吴志明建议重点提出了加快国家艺术品数据库建设等相关建议:
一是加快国家艺术品数字库建设,推进文化数字化资源整合。由国家文旅部门牵头,会同大数据部门及行业头部企业,在全面统筹协调各方利益权属的前提下,采取措施鼓励扶持各地公立与民间博物馆、艺术馆将馆藏珍品进行归类整理,用数字化手段进行转化、归档,建立国家艺术品数字档案库和共享平台,打通文化数字资源整合渠道,实现互通共享互利,扩大文化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二是加快传统文化艺术品的数字化改造。通过区块链、5G、AI等技术手段,注重数字化技术在文化产业的活化利用,对文化资源进行再创造,打造沉浸式文化体验。适当放宽数字文化创意内容的监管力度,以审慎包容的态度支持文化创意活动,建立容错机制和政策支持体系,为文化数字化技术的发展和转化提供更多支持。
三是加快盘活文化艺术品价值。由文旅部门、鉴定机构、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牵头,制定相应数字文化艺术品交易的政策和法规,促进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基金等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加大对文物艺术品数字化保护利用项目的融资支持力度,吸引更多国内国际资金参与数字资产交易,以此推动文化艺术品实体交易,增加国人投资渠道及国家财税收入。
四是提升民众艺术审美情趣。引导博物馆、艺术馆、图书馆等公益组织、社会团体为文化数字化提供公共文化资源。引导科研机构提供技术支撑及人才保障,支持鼓励数字文化企业发展,活化创意更多经典藏品,激发公众参与文化数字化体验的热情,让艺术品走进百姓人家,丰富人民群众精神生活。通过政府积极引导,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共同推动中国文化数字化发展进程。
五是提升传统文化艺术品年轻化、时尚化、潮流化的传播力度。传统艺术品不应该只是束之高阁的老古董,而应该成为新时代年轻人推崇的潮流社交符号。推动应用VR虚拟现实、3D数字化渲染、元宇宙空间搭建、数字人、数字藏品等方式赋予传统艺术品更年轻化的呈现形式,推动传统艺术品融入潮流传播中,焕发其新时代的活力。
六是加快提升传统文化数字化产品国际竞争力。提升我国传统文化产业在“一带一路”中的作用,制定数字文化企业“一带一路”发展专项规划。充分利用现代先进信息技术和传播手段,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资源和价值,打造与国际接轨的时代文化产品和服务。建立国际性数字文化企业发展平台,通过国内外数字文化企业的技术、资本和渠道等合作交流,提升我国数字文化企业的传播能力,促进中西方文化交流互鉴,增强中华文化软实力。-上下滑动查看-
作为新生事物,数字藏品或许是文化旅游行业的下一个风口,尽管当下尚不完善,但它向人们展示了一片值得开拓的蓝海,未来令人期待。
(来源:数普数藏视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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